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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說明:
一、概述:
該產品按照 GB3836.1—2000 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,GB3836.4—2000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4部分:本質安全型“i”》的有關標準制造生產,防爆標志為Ex[ib]ⅡCT6,經國家指定質檢機構檢驗取得防爆合格證。
SWP8083-EX 熱電阻隔離式安全柵,將現場2/3線制熱電阻的信號轉換成與之隔離的兩路標準4~20mA(溫度線性)電流信號傳送到安全側輸出。
二、主要技術性能:
防爆標記: Ex[ib]ⅡCT6
本安防爆參數:Uo=2.5V, Io=95mA,
C o=6.5uF,L o=3.6mH,
P o=0.3W,Um=36VDC
電源電壓:24VDC±10%
消耗功率:1.8W(24V供電,二路20mA輸出)
危險區輸入:三線制RTD ⑦+⑧-⑨-
二線制RTD ⑦+⑧- (⑨與⑧短接)
安全區輸出:全隔離二路4~20mA/1~5V DC(①+②-、④+⑤-)
輸出負載: ≤750Ω(內部250Ω負載)
輸出精度:0.2%F.S
溫度漂移:0.01%F.S
環境溫度:+5℃~40℃
相對濕度:35%~85%RH
儲存溫度:-40℃~85℃
重量:約150g
安裝場所:周圍空氣中應不含對鉻、鎳、銀鍍層起腐蝕作用的介質。
適用現場設備:二、三線制熱電阻。
安裝注意事項:
1. 隔離式安全柵應安裝非危險場所。
2. 隔離式安全柵通往現場(危險場所)的軟銅導線截面積必須大于0.5mm2。
3. 連接導線的絕緣強度應大于500V。
4. 隔離式安全柵本安端(有藍色標記)和非本安端電路配線,不得接錯和混淆。本安導線宜選用藍色作為本安標記。本安導線和非本安導線在匯線槽中應分開鋪設、采用各自保護套管。隔離式安全柵的本安側,不允許混有其它電源,包括其它本安電路的電源。
5. 隔離式安全柵與一次儀表組成本安安全防爆系統時,必須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機構檢驗認可。SWP8000-EX系列隔離式安全柵由國家防爆電氣監督檢驗中心,給出的Co, Lo分布參數是相對與∏C級(氫氣級)的最大允許值,對于∏B級環境可把該參數乘以3,對于∏A級環境可把該參數乘以8。傳輸線選用不同規格的電纜時,其本身的電纜參數應予高度重視,不得超過規定值。
6. 對隔離式安全柵進行單獨通電調試時,必須注意隔離式安全柵的型號、電源極性、電壓等級及隔離式安全柵外殼接線端上的標號。
7. 嚴禁用兆歐表測試隔離式安全柵端子之間的絕緣性。若要檢查系統線路絕緣性時,應先斷開全部隔離式安全柵接線,否則會引起內部器件損壞。
8. 凡與隔離式安全柵相連結的現場儀表,均應為有關防爆部門進行防爆試驗并取得防爆合格證的儀表。
9. 如隔離式安全柵內部模塊損壞需要維修或更換時,原則上應由制造廠承擔。用戶自行維修時,應按照有關的注意事項,具體方法請按照維修的章節進行(本質安全型儀表的維修僅限于所述的范圍進行,其外的維修應與制造廠商量)。經檢修后方能重新投入運行。
10. 隔離式安全柵的安裝,使用和維護應嚴格遵照.GB 3836.15—2000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5部分:危險場所電氣安裝(煤礦除外)》的有關條款進行。
11. 取得防爆合格證的產品,不允許隨意更換影響防爆性能的元件或結構。